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呂某帶著兒子躺在快閃記憶碟天橋上,志願者陳嵐(左)盤膝坐在對面,定定地看望著父子倆。
  《男子掰掉兒子4片指固態硬碟甲》追蹤
  根據法律,志願者無權限買屋制呂某自由。
  ———志願者陳嵐找到呂某父子,交談中呂某抱著兒子撒腿就跑,跑出1.3公里後被數名志願者強行攔ddr4下,警察隨後趕到稱
  小喆已生病、呂某曾虐待小喆,若任呂某一直帶下去,小喆的生命會隨時處於危險狀態,呂某可以自由行動,但必須隨時處在志願者的視線範圍內,我們要確保有巢氏房屋小喆處於安全狀態。
  ——— 陳嵐稱
  因家暴致妻子出走,攜3歲兒子來佛山尋妻未果,喝酒後掰掉兒子4片指甲。8月18日,狠心男子呂某被佛山警方釋放,並於次日從福利院接回小孩,但他隨後並未離開佛山,而是在天橋乞討;目前,來自全國多個地方的志願者介入此事,但兩名志願者在交涉中竟被男子打傷,男子隨後被行政拘留10天,男童再被送往福利院。
  小孩生病記者提議去醫院 男子拒絕
  8月10日,男子呂某強行掰掉兒子小喆(化名)四片指甲的事件被媒體報道後,引發全國多地熱心人士持續關註。因小喆的傷勢被鑒定為輕微傷,男子被行政拘留數天后,於18日被警方釋放,並於次日將兒子接回自己身邊。
  呂某是否會繼續虐待小喆,熱心人士仍在關註。8月21日晚十點許,經多方搜尋,記者在禪城區絲織路一燒烤檔前找到呂某父子。二人的晚餐為一盤炒粉,同飲一瓶冰凍礦泉水。呂某身上有很重的酒氣,據悉當天曾喝掉一整瓶白酒,小喆則渾身污漬,手指傷口處亦很臟。
  呂某稱,自釋放至今,晚上便睡在佛山鴻運汽車站旁的天橋上,兒子被抱在懷中,面前攤一筆記本,上面寫著:求好心人給回家車費。呂某還說,“小孩這兩天不好好吃飯,吃什麼吐什麼,大便也不正常。”但當記者提出帶小喆去醫院治病,並願意提供治療費時,卻遭到呂某堅拒:“不行,絕對不行,小孩必須和我在一起,我們不去醫院。”
  記者怒問呂某是否疼愛小孩時,呂某同樣堅稱“在拘留所幾天,每晚都睡不著,一直在想小孩”。疼愛為何會掰掉兒子指甲?呂某解釋為:妻子離去心裡煩悶,同時喝了好幾瓶白酒,失去意識。
  小孩指甲被掰掉時疼得大哭也聽不到?“失去意識了,沒聽見”,“但沒找到我老婆前,我心裡煩,還是會喝酒。除非找到我老婆,才會戒酒,重新生活”。
  呂某稱,無論是別人提供車費或家人來佛山接,都不會回去。“我要帶著小孩一直找我老婆,一定要找到她,否則絕對不會回家”,“孩子跟著我很好,不受委屈。大不了最後我們一起死”。交流兩小時無果,呂某突然攔下一輛出租車離去。
  呂某再被拘留 孩子再入福利院
  事件發生後,關註受虐兒童的民間組織“小希望之家”始終關註。22日下午,“小希望之家”的發起人陳嵐趕到佛山,同時來自廣州、珠海等地的志願者和律師紛紛趕來佛山,決定促進事件解決。
  22日晚十點許,志願者再次於鴻運汽車站旁天橋找到呂某父子。旁邊小販證實,二人在此乞討已有三四天。然而,在陳嵐與呂某交談時,後者突然抱著兒子撒腿就跑,快步疾行1.3公里,直到佛山大道、親仁路的交叉口,才被陳嵐等數名志願者強行攔下。警方不久也趕到現場。
  令觀者憤怒的是,志願者讓小喆喝水,儘管小孩數次想抓住礦泉水瓶,但均被呂某強硬攔開;直到警方呵斥後,小孩才由志願者照顧,竟一口氣喝掉半瓶水。
  警方提出,根據法律,陳嵐等人無權限制呂某自由;而陳嵐反駁,小喆已經生病、呂某曾虐待小喆,若任呂某一直帶下去,小喆的生命會隨時處於危險狀態,“呂某可以自由行動,但必須隨時處在志願者的視線範圍內,我們要確保小喆處於安全狀態”。雙方協商近兩個小時至次日凌晨,最終呂某被勸服前往附近一酒店居住。
  然而,前日晚11時許,陳嵐及來自廣州的志願者董女士在房間內勸說呂某時,後者竟突然拿起一茶杯,直接砸中陳嵐腦後。董女士迅速上前抱住呂某腰部,反被呂某摔到牆上。隨後,門外的男性志願者衝進來,將呂某制服。
  醫院病歷顯示:董女士全身多處挫傷;陳嵐為腦震蕩,“吐了一晚上,現在依舊噁心、頭痛。但是寧可這事發生在自己身上,也不希望這事發生在小孩身上”。兩人昨日均在警方處做了傷情鑒定。
  昨晚南海警方回應,經鑒定陳嵐為輕微傷,呂某再被行政拘留10天,罰款500元。
  [新進展]
  男童母親露面 擬爭取撫養權
  昨日,經志願者多方聯繫,小喆母親梁女士終於露面。志願者、廣州市律師協會公益法律服務委員會副主任陸秒卿與梁女士溝通後,後者簽訂了委托書,委托前者對小喆父親進行起訴。
  “包括兩點:第一,要求解除與呂某的同居關係,爭取獲得小喆的撫養權;第二,控告呂某對小喆的虐待罪”,陸女士稱,但小喆母親仍未下定決心承擔小喆的撫養權,儘管其始終在關註著事態進展、內心很痛苦,但更恐懼呂某的家暴及之後的糾纏,“我們會提出,希望法院支持禁止呂某探視小喆或減少探視頻率的要求”。
  昨日下午在佛山市福利院,梁某自離家出走後第一次見到兒子小喆,“她情緒很激動,跑過去抱起兒子,一直在哭,還喂兒子山楂片吃。但小孩好像有點勉強,也沒叫‘媽媽’,兩人待在一起有20分鐘。”陸律師提到,福利院工作人員一直在旁勸梁女士承擔小孩的撫養責任,但梁女士始終沒有表明態度。
  “我們希望看到的最終解決結果是,由法院剝奪呂某對孩子的監護權,由梁女士一人承擔。同時,我們願意向梁女士提供經濟上的幫助。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。”陳嵐稱。
  採寫/攝影:南都記者 馮雷亮 實習生 吳嘉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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